- 索 引 號:QZ08124-0100-2023-00014
- 發布機構:惠安縣自然資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3
關于惠安縣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
調入調出情況的公示
為貫徹落實《關于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9]42號)、《自然資源部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做好自然保護區范圍及功能分區優化調整前期有關工作的函》(自然資函﹝2020﹞71號)、《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于做好風景名勝區整合優化預案編制工作的函》(辦函保字〔2022〕99 號)和《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報送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方案的函》(辦函保字〔2023〕33號)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林業主管部門的工作部署,我縣積極開展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為確保整合優化工作的科學性和可行性,現就我縣自然保護地調入、調出情況進行公示。
一、工作范圍
本公示共包含3個(國家級海洋公園1個、省級自然公園2個),分別是福建崇武國家級海洋公園、惠安崇武海濱省級森林公園、惠安科山文筆山省級森林公園(由惠安科山、文筆山兩個省級森林公園合并而成)。
二、性質定位
合理確定自然保護地類型和功能定位,優化邊界范圍和功能分區,重點解決自然保護地空間重疊、邊界不清、權責不明、保護與發展矛盾突出等問題。
三、調入調出面積
本次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工作,全縣自然保護地共調出883.48公頃,調入645.93公頃,最終調整后惠安縣自然保護地總面積3706.08公頃,較調整前3943.63公頃,減少237.55公頃。具體調整情況如下:
(一)福建崇武國家級海洋公園
批復面積1355公頃,整合優化前實際落圖面積1353.83公頃,整合優化后面積1340.40公頃。調出面積229.71公頃,調入 216.28公頃,調整后減少13.43公頃。
(二)惠安崇武海濱省級森林公園
批復面積333.6公頃,整合優化前實際落圖面積380.49公頃,整合優化后面積241.09公頃。調出面積141.88公頃,調入2.48公頃,調整后減少139.40公頃。
(三)惠安科山省級森林公園、惠安文筆山省級森林公園
惠安科山省級森林公園批復面積1133公頃,整合優化前實際落圖面積1134.02公頃,惠安文筆山省級森林公園批復面積 1035.95公頃,整合優化前實際落圖面積1075.29公頃,整合優化合并為惠安科山文筆山省級森林公園,面積為2124.59公頃。共調出面積511.89公頃,調入427.17公頃,調整后減少84.72 公頃。
依據有關規定,為維護公共利益,保障相關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現對該工作內容和調入、調出示意圖予以公示(詳見附圖),公示時間:2023年4月13日至4月20日。如對我縣自然保護地調入調出情況有異議,請在2023年4月20日前反饋至惠安縣自然資源局(聯系方式:0595-87332638,電子郵箱:haxzyz@163.com)。
附圖:調入、調出示意圖
惠安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4月13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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