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12日)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設法治政府,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的規定,編制本指南。
(一)公開范圍
根據《條例》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具體內容包括:
1.行政規范性文件;
2.機構設置、主要職能、辦事程序和辦事指南;
3.司法行政領域規劃計劃;
4.財政預算、決算信息;
5.建議提案辦理;
6.行政執法;
7.公共法律服務;
8.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編排體系
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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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發布機構 |
名稱 |
文號 |
成文日期 |
發布日期 |
瀏覽次數 |
1.索引號:按索引號編碼規則生成,每條信息的標識符。
2.發布機構:信息公開發布單位的名稱。
3.名稱:是指該信息的標題。
4.文號:信息的文件編號,對于公文類信息,特指發文字號。
5.成文日期:公文類信息的發文時間,即公文內容中注明的發布日期。
6.發布日期:信息在政務公開平臺中形成的時間。
7.瀏覽次數:點擊網頁查看的次數。
(三)公開形式
1.“惠安縣人民政府”政府門戶網站,查閱地址為http://www.huian.gov.cn/。
2.“惠安縣掌上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微信公眾號,賬號:gh_9efd399c5d47,二維碼如下:

3.惠安縣檔案館政府信息公共查閱中心。
如需自行檢索查閱縣司法局主動公開信息,請到縣檔案館查閱中心查閱檢索。縣司法局制作的政府信息已按照檔案管理規定移交縣國家檔案館的,其查閱方式按照檔案管理規定辦理。
辦公地址:惠安縣中山北路55號縣政府大院檔案館一樓查閱中心
咨詢電話:0595-87383404
傳真號碼:0595-87383404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8:00 -12:00,14:30 - 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時間:8:00 - 12:00,15:00 - 18: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四)主動公開工作機構
惠安縣司法局辦公室
咨詢電話:0595-87382432
傳真號碼:0595-87377065
通信地址:惠安縣螺城鎮北關社區學園路153號
郵政編碼:362100
電子郵箱:huiansifa87382432@163.com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8:00 -12:00,14:30 - 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時間:8:00 - 12:00,15:00 - 18: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公開時限
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
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還可以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申請受理機構
惠安縣司法局辦公室
咨詢電話:0595-87382432
傳真號碼:0595-87377065
通信地址:惠安縣螺城鎮北關社區學園路153號
郵政編碼:362100
電子郵箱:huiansifa87382432@163.com
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8:00 -12:00,下午2:30 - 5: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時間:上午8:00 - 12:00,下午3:00 - 6:0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二)申請內容的要求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的,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請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三)申請的渠道
申請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本機關將按照《條例》規定的時限予以處理。
1.互聯網在線申請
申請人可登錄“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直接填寫并提交電子版《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在線申請地址:http://www.huian.gov.cn/zwgk/zfxxgkzl/ysqgk/
2.郵寄/信函申請
申請人可通過本《指南》下載附件《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后附身份證明郵寄,收件人請填寫“惠安縣司法局辦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
申請人可持身份證明,前往受理機構向工作人員當面提出信息公開申請并填寫《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如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經申請人口頭提出,可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
(四)申請處理
本單位收到《申請表》后,將進行登記。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則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以下答復:
1.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向申請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于免于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以公開的理由;
3.不屬于本機關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系方式;
4.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主管領導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將征求第三方的意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要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五)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應當提供委托代理證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請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選1至5名代表提交申請,并提供推舉證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機關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本機關將要求申請人說明理由。對申請理由不合理的,將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
4.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本機關將告知申請人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并告知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5. 本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行政機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點此查看)有關規定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不予公開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本機關不予公開。但是,第三方同意公開或者本機關認為不公開會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予以公開。
3.本機關的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開。
4.本機關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不予公開。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四、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違反《條例》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附件:司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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