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依據:《福建省水產技術推廣總站關于加強全省水產養殖重點品種監測工作的通知》(閩水技〔2023〕5號)、《關于規范全省水產養殖重點品種監測工作經費使用的通知》。
2.補助對象:水產養殖重點品種監測點。
3.補助內容:對開展水產養殖重點品種漁情監測工作的監測點進行補助。
4.補助標準:每年每個監測點的養殖主體2000元起。
5.申報程序:監測點應基本保持穩定,養殖穩定、相對面積較大且對監測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強的養殖主體可向縣農業農村局申報加入監測點。項目縣根據省級下達的具體工作任務組織項目實施。監測點由《福建省水產養殖重點品種監測點名單》確定,監測點應基本保持穩定,如遇特殊原因需調整的,由項目縣提出調整情況說明至省水產技術推廣總站,經同意后才可進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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